武汉大学主考招生网

考生问答之自考生不慎丢失毕业证书怎么办?

信息来源:武汉大学主考招生网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5-05-18 16:31:20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问:自考生因不慎丢失毕业证书怎么办?

  答:毕业生因各种愿意丢失毕业证书,按照陕考办(2004年)1号文件通知精神,有关规定如下:

  1、自学考试毕业生丢失《毕业证书》或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一律不予补办,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。学历证明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
  2、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条件:(1)本人提出书面申请;(2)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(乡镇政府)出具书面证明;(3)《毕业证书》丢失,提供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及身份正的原件和复印件;(4)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丢失,提供 《毕业证书》及身份正的原件和复印件;(5)交验两张和原证件同底底版的两寸免冠照片。

  3、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程序:考生将 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省自考办自考处,经自考处逐项与《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库》联机检索核实,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开具学历证明;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经核实成绩及学籍底册后,才开具成绩证明。

  4、下列情况不予开具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:(1)《毕业证书》及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同时丢失的;(2)《毕业证书》或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颁发不满一年的。(3)《毕业证书》或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有涂改痕迹的。

  以上三种情况不予补办。因此,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《毕业证书》和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

联系我们
 

 

咨询电话:027-87807918

 

地址:武昌八一路483号

 

咨询 QQ:2263814415

 

QQ考生群:133499838

 

学院邮箱:2263814415@qq.com

武昌八一路483号武汉大学主考专业招生办

联系电话:027-87807918  咨询QQ:2263814415  

 

版权所有:武汉楚天腾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